世界保护臭氧层日

日期:2011-09-16 08:39:57 作者:Fangnan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时间】9月16日
 
  世界保护臭氧层日为每年的9月16日。1995年1月2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从1995年开始,每年的9月16日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联合国大会确立“世界保护臭氧层日”的目的是纪念1987年9月16日签署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所有缔约的国家根据“议定书”及其修正案的目标,采取具体行动纪念这一特殊日子。
  历年主题 
  1998年:为了地球上的生命,请购买有益于臭氧层的产品
  1999年:保护天空,保护臭氧层
  2000年:拯救我们的天空:保护我们自己,保护臭氧层
  2004年:拯救蓝天,保护臭氧层:善待我们共同拥有的星球
  2005年:善待臭氧,安享阳光
  2006年:保护臭氧层,拯救地球生命
  2007年: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动
  2008年:全球携手,共享益处
  2009年:全球参与,携手保护臭氧层
  2010年:治理与合规处于最佳水平   
  2011年:淘汰氟氯烃:绝佳机会
  2012年:为子孙后代保护大气层
  2013年:健康的大气环境,我们期待的未来
  2014年:保护臭氧层 继续前行
  2015年:保护臭氧层 继续前行
  设立保护臭氧层日的历史背景
  臭氧层是指距离地球25至30公里处臭氧分子相对富集的大气平流层。它能吸收99%以上对人类有害的太阳紫外线,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遭短波紫外线的伤害,因此被誉为地球上生物生存繁衍的保护伞。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对舒适生活的追求,制冷剂、发泡剂、喷射剂等化学制品被大量使用。这些制品中含有大量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如氯氟烃和含溴氟烃等,它们的大量排放对臭氧层构成严重威胁。但是,科学家发现,对地球生物极为重要的臭氧层已“漏洞百出”。臭氧层发生空洞和变薄,对人类构成了威胁。科学家普遍认为,臭氧层被破坏直接导致地面紫外线辐射增强,使皮肤癌和白内障患者增加。有专家指出,臭氧层损耗1%,皮肤癌患者就会增加3%。
  臭氧层破坏是当前面临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自70年代以来就开始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自1976年起陆续召开了各种国际会议,通过了一系列保护臭氧层的决议。尤其在1985年发现了在南极周围臭氧层明显变薄,即所谓的“南极臭氧洞”问题之后,国际上保护臭氧层的呼声更加高涨。
  1976年4月,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决定召开一次“评价整个臭氧层”国际会议。
  1977年3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在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召开了有32个国家参加的评价整个臭氧层的国际专家会议。会议通过了第一个“关于臭氧层行动的世界计划”。这个计划包括监测臭氧和太阳辐射、评价臭氧耗损对人类健康影响、对生态系统和气候影响等,提出了对受控物质生产和使用的控制。并要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建立一个臭氧层问题协调委员会。
  1980年,协调委员会提出了臭氧耗损严重威胁着人类和地球生态系统这一评价结论。
  198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建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其任务是筹备保护臭氧层的全球性公约。
  1985年,科学家首次发现,南极上空的臭氧层在冬季和春季会出现严重损耗,形成所谓的“南极臭氧空洞”。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对臭氧层的破坏加剧。一般来说,南极上空的臭氧空洞最大的时间是一年中的9、10月份。
  1985年4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通过了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该公约从1988年9月生效。由于《公约》的宗旨和原则是正确的,促进了各国就保护臭氧层这一问题的合作研究和情报交流。但是,这个公约只规定了交换有关臭氧层信息和数据的条款,对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条款却没有约束力。
  198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对氯氟烃类物质进行控制,在审查世界各国氯氟烃类物质生产、使用、贸易的统计情况后,通过多次国际会议协商和讨论,于9月16日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于1989年1月1日起生效。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参与条约的每个成员组织,将冻结并依照缩减时间表来减少5种氟利昂的生产和消耗,冻结并减少3种溴化物的生产和消耗。5种氟利昂的大部分消耗量,从1989年7月1日起冻结在1986年使用量的水平上;从1993年7月1日起,其消耗量不得超过1986年使用量的80%;从1998年7月1日起,减少到1986年使用量的50%。
  1989年3月~5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实施后的情况调查,表明议定书规定的控制进程及效果并不理想,相继召开了保护臭氧层伦敦会议与《公约》和《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赫尔辛基会议,进一步强调保护臭氧层的紧迫性,并于5月2日通过了《保护臭氧层赫尔辛基宣言》,鼓励所有尚未参加《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及《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国家尽早参加;同意在适当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情况下,尽可能地但不迟于2000年取消受控制氯氟烃类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尽可能早地控制和削减其它消耗臭氧层的物质;加速替代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促进发展中国家获得有关科学情报、研究成果和培训,并寻求发展适当资金机制促进以最低价格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和替换设备。
  1990年6月20~29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伦敦召开了关于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第二次会议。57个缔约国中的53个国家的环境部长或高级官员及参加议定书的欧洲共同体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此外,还有49个非缔约国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又通过了若干补充条款,修正和扩大了对有害臭氧层物质的控制范围,受控物质从原来的2类8种扩大到7类上百种。规定缔约国在2000年或更早的时间里淘汰氟利昂和哈龙;四氯化碳到1995年将减少85%,到2000年将全部被淘汰;到2000年,三氯乙烷将减少70%,2005年以前全部被淘汰。这次会议对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定书中未涉及到“过渡物质”——氢氟氯烃(HCFCs)(这种物质对臭氧层的潜在危险远小于氟利昂),也提出了反对无节制地使用的要求。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第二次会议建立了国际臭氧层保护基金会,最初3年的金额为2.4亿美元。这笔钱将主要用于发展中国家氟里昂替代物的研究、人员培训和进行区域研究,并要面向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整体需求。
  到目前为止,已有150多个政府批准了这项条约。生产和消费氯氟烃(CFCs)和其它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已经被奇迹般地减少了将近70%。氯氟烃的重复利用被广泛地采用。而且,臭氧安全技术现在已经可行并被广泛采用。监测表明,大气中消耗臭氧层物质增长速度已经逐渐减慢。大气中甲基溴的含量也已经减少。但是,臭氧层是脆弱的,只有社会各方面包括消费者不断地支持,保护臭氧层的斗争才能最终赢得胜利。9月16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的确定,进一步表明了国际社会对臭氧层耗损问题的关注和对保护臭氧层的共识。
  1994年,联合国大会宣布从1995年起每年9月16日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要求所有成员国在国家水平上,按《议定书》及其修正案的目标,采取具体行动,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
  1998年9月,人们观测到的南极上空的臭氧空洞面积为2720万平方公里,2000年9月南极上空的臭氧空洞面积达到2830万平方公里,这相当于美国领土面积的3倍。
  2000年1月,人们发现南极情况如此严重,北极情况也不妙,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云集瑞典探索北极上空臭氧层变薄的原因。目前,欧洲上空臭氧层臭氧含量比1980年时减少了6%,就在1个多月前,北极以及英国、比利时、荷兰、德国北部、丹麦、瑞典南部和波罗的海三国上空臭氧层臭氧含量降到了创记录的程度。在加拿大,有关部门发现该国上空臭氧层臭氧含量比正常值低7. 5%,紫外线的辐射量增加9%。
  中国保护臭氧层行动大事记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臭氧层的保护,从1978年开始,我国正式加入世界气象组织大气臭氧监测网。1989年我国加入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1年加入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国人民对保护臭氧层的共识。
  为加强对保护臭氧层工作的领导,中国成立了由国家环保局等18个部委组成的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编制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并于1993年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成为我国开展保护臭氧层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化工、家用制冷等8个行业的淘汰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各行业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原则、政策、计划和优先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上述两个文件为依据,我国积极组织申报和实施蒙特利尔多边基金项目。截止到1997年6月,多边基金执委会共批准了我国210个项目,获得赠款总额1.5亿美元。为配合履行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国家正在逐步制定并采取一定的法规和措施,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予以控制,对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生产和应用予以引导和鼓励,如生产配额、环境标志、税收价格调节、进出口控制、投资控制等政策。目前,已有一些规定出台。除此之外,我国还开展了保护臭氧层的宣传、国际合作和科研等方面的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臭氧层的意识,并积极参与到这项保护地球环境的行动中。经过这些努力,我国保护臭氧层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许多企业或利用多边基金,或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了生产线的转换。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约2万吨;一批替代产品已经面市,为削减乃至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创造了条件。
  1989年,4月26日-5月5日在《维也纳公约》缔约方第一次会议与《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第一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提出设立保护臭氧层国际基金的建议。会议达成了要为实施《议定书》提供资金的决议草案。7月14日国务院以国函[1989]49号文决定我国正式加入《维也纳公约》,并明确指出,加入后,执行《维也纳公约》的日常事宜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实施。9月11日中国由外交部正式提出加入《维也纳公约》。该公约于1989年12月10日对我国生效。
  1991年,6月17-21日在《维也纳公约》缔约方第二次会议与《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上,中国正式宣布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1992年8月10日该修正案对我国生效。7月15日中国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立。
  1992年,5月国家环保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办公室及信息交换所。编制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
  1993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3月8-10日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决定把中国的国家方案作为范本译成六国文字广泛散发。4月20-23日国家环保局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工程联合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氯氟烃与哈龙替代技术保护臭氧层国际会议,23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有关部委、学会、协会的中外专家约400人参加。会后出版了会议论文集。
  1994年,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保护臭氧层工作,积极支持并组织有关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活动。5月9-10日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方案》烟草行业补充方案。11月11日公安部、国家环保局以公通字[1994]94号文联合下发《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
  1995年,5月18日在天津举行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天津聚氨酯软泡生产无CFC技术改造项目的产权移交仪式。这是中国完成的第一个多边基金投资项目。国家环保局王扬祖副局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臭氧协调员品托先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贺尔康先生以及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代表参加了移交仪式。6月11-18日在西安召开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业战略国际研讨会。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正副主席、执委会秘书处正副主任、双边政府和4个国际执行机构的代表及中外专家、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企业代表共100多人出席了会议。7月26-28日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世行和中国政府共同开展哈龙行业整体申报新机制的研究的项目。9月16日中国政府在北京召开了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执行机构均派代表出席了会议。纪念活动期间,在北京西单商场门前设立纪念9.16世界臭氧层日宣传站,发放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宣传材料,展示ODS替代品。国家环保局解振华局长、王扬祖副局长,化工部成思危副部长等领导莅临现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山地先生(Mr.Shende)等一道参加了宣传活动。同时,化工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电子部、国内贸易部、轻工总会等单位都发放了刊物、纪念品,对第一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进行了广泛宣传。轻工总会家电办还组织了13家冰箱制造厂在北京市百货大楼及长安商场进行了ODS替代冰箱的展销。
  1996年,1月9-10日化工部在浙江召开了国内开发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技术交流会。这是国内首次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技术交流开发的同行专家进行跨系统的生产、教学、科研单位间的技术交流。4月22-24 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印发及试行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9月16-17日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中国首届保护臭氧层大会,总结保护臭氧层工作,交流经验,表彰一批保护臭氧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布荣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的企业及替代产品名称。国务委员宋健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国内外的4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1997年,1月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决定组织修订《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2月2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以环控(1997)115号文件发布《关于加强地方环保部门在保护臭氧层工作中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6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及中国轻工总会等9个部委以环控(1997)0366号文件发布《关于在气雾剂行业禁止使用氟氯化碳类物质的通告》要求1997年12月31 日以后在一般用途气雾剂中禁止使用氟氯化碳类物质作为推进剂。7月2日机械工业部以机汽发(1997)099号发布《关于中国汽车行业新车生产停止使用氟里昂物质的通知》。7-9月组织了“新飞杯”保护臭氧层有奖知识竞赛,参赛者达16万人,极大的提高了公众的保护臭氧层意识。11月《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在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23次会议上被批准,或赠款6200万美元。这是多边基金批准的第一个行业整体淘汰项目。
  1998年,为响应联合国“保护臭氧层儿童画竞赛”的倡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全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了“金珠杯”少年儿童保护臭氧层绘画竞赛。此次活动评出特等奖2名,其中曲楠(8岁)在联合国环境署组织的国际绘画竞赛中,获“评委奖”。纪念活动期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纪念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大会暨《国家方案》修订及国际政策研讨会”。国际执行机构代表,美国、加拿大、欧盟、瑞典、德国、日本、印度等国臭氧层保护方面的官员和专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官员及环境科研教学机构、工业界的代表们也参加了大会。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儿童画竞赛获奖作品颁奖仪式;放飞了探空气球;举行了化工行业CFCs生产整体淘汰计划及清洗行业ODS淘汰战略国际研讨会。通过本次活动,大大加强了社会各阶层及少年儿童对保护臭氧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11月11-13日第26次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会议批准了《中国汽车空调行业整体淘汰计划》,赠款总额770万美元。11月24日 《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上决定中国为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的主办国。
  1999年3月25日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27次会议批准了《中国化工行业整体淘汰计划》,赠款总额1.5亿美元。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第十一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组织委员会。5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全氟氯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对CFCs生产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7月1日,我国按照议定书的要求,实现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消费冻结目标。《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北京宣言》。9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儿童活动中心还共同举办了“拯救我们的蓝天,保护臭氧层”赠书仪式。会上将我国第一部以卡通形式宣传保护臭氧层的科普书籍“补天——人类共同的责任”一书赠送给少年儿童。11月国务院批准行修订的《国家方案》。
  200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
  2000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倡议下,中国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以下两项活动:(1)工业界保护臭氧层自愿宣誓签字仪式,以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工业界支持《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实施,自愿采取行动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8家已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的企业在《工业界保护臭氧层自愿宣誓书》上签字;10家正积极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的企业在《履行国际公约保护臭氧层倡议书》上签字。国家环保总局祝光耀副局长、联合国环境署杰弗瑞先生(Mr.Geoffgey Tcrneg)在会上发言,各国际执行机构代表对中国工业界的积极行动表示赞赏。(2)召开《中国保护臭氧层政策地方培训战略》国际研讨会,审议我局与联合国环境署共同制订的《地方培训战略》,以加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保护臭氧层政策法规落实方面的工作。
  2001年,组织了“国际保护臭氧层录像带比赛”参赛活动;开展了保护臭氧层宣传用语和宣传图标有奖征集活动;在中国环境报上设专栏宣传中国保护臭氧层十年履约成就;制作“中国保护臭氧层履约十年”系列专题报道;举办首次中国部分地区海关官员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培训班等。
  2002年,中国汽车空调行业实现ODS整体淘汰目标。
  2003年,4月中国政府正式签署《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了首届“保护臭氧层贡献奖”颁奖大会。
  2005年。1月1日将甲基溴的生产和消费减少20%,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完全淘汰必要用途之外的积极修生产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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